國際聯盟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不久成立的,最初成員有四十二個國家,其中二十六個是歐洲之外的國家。國際聯盟最大的時候有五十七個國家。當時成立國際聯盟是因爲法國、南非、聯合王國和美國的一些人認爲,成立一個世界組織能夠維持和平,防止1914年至1918年歐洲戰爭慘禍重演。之所以有可能建立一個有效的世界性組織,是因爲通信技術有了很大改進,對於在國際組織中一起合作,人們也越來越有經驗。爲經濟和社會進步進行協調和合作正變得越來越重要。
國際聯盟有兩項基本宗旨。首先,國聯謀求通過集體行動維護和平。各國之間發生爭端要提交給國聯理事會進行仲裁和調解。必要時可以進行經濟制裁和軍事制裁。換句話說,國聯成員保證保護其他成人免遭侵略。國聯的第二個宗旨是在經濟和社會事務中促進國際合作。